新一輪居屋已於昨日起開始接受申請,首日已錄超額認購,成為網上討論區的討論焦點。有網民就問,自己現居於公屋,已婚但因太太與哥哥共同持有一個單位,單位現時由哥哥一家居住,想問是否可以以自己一個人的名義白表申請新居屋。
網民指,因樓主已結婚,要申請居屋需以家庭資格申請,但太太持有半層樓,不合申請資格。唯一的方法是將太太手上的半層業權賣予哥哥,「甩咗名就可以」。亦有網民指如哥哥不肯賣,為長遠利益計,不如直接將半份業權送給哥哥,好過因小失大。
網民點睇?
AdaXXXX
結左婚就要兩公婆名義申請
sinoXXXX
叫你老婆賣咗個一半業權。
佢唔賣日後買樓都唔落得名。
野原XX
如果對方唔肯搬,又唔肯買半業權,又唔想因$失感情。長遠計不如送咗層樓比阿哥吧, 自己2公婆申請公屋居屋啦。
你諗下, 得個掛名的不動產,錢永遠拎唔到, 而且換個想法, 層樓只不過係意外之財, 本身就唔係你2公婆的錢, 你哋無蝕過錢。
MMXX
你本身都係諗住自己一家申請居屋,老婆層樓有定冇都唔會影響購買能力的話,蝕讓又好、無條件放棄又好,點都要解決
問題係你本身住緊嘅公屋,都只係住戶非屋主,長遠都要有自己一家住嘅地方
肥肥X
叫老婆放棄公屋業權,但仲有個問題係每人一生只可享有一次公共房屋福利,就算你老婆除名都未必可以抽居屋,而你同佢結左婚吾知有冇影響,打電話去房署問清楚
資料來源:經濟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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